臺海網(微博)11月6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前頂新制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10月31日遭彰化地院裁定續押,魏應充委任律師4日提出抗告,臺中高分院今天裁定駁回。
  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制油案,10月30日將魏應充等人提起公訴,彰化地方法院10月31日裁定魏應充、頂新制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等人續押。
  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4日前往彰化看守所探視魏應充,羅豐胤帶著抗告書先給魏應充看過後,表示會向法院提出抗告。
  羅豐胤說明,有關頂新案的相關文件都被檢方扣押,且檢方都已經調查過後將魏應充等人起訴,沒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決定提出抗告。
  臺中高分院指出,魏應充所涉案件,影響社會秩序甚巨,對社會安全所生危害非輕,原審裁定羈押禁見,屬適當及必要,而且合乎比例原則。   (原標題:魏應充不服羈押提抗告臺中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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