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針對網友所稱遵義市一名中學生將智障者打到跪地不起的指責,涉事中學生所屬的綏陽縣某中學負責人向澎湃新聞獨家回應稱,當事學生並未真正毆打智障者,只是裝出了要打人的樣子。該中學生事發次日其就在家長和老師的陪同下來到被打的智障者家中道歉。綏陽縣公安局向澎湃新聞表示,已介入調查。(9月30日《貴陽晚報》)
  在圍繞中學生是否真打還是假打智障人的問題上,學校方面和警方反應都比較迅速,但也都反映出近乎相同的觀點,即該中學生沒有真打該智障人。不管是真打還是假打,該智障人的人格權已經受到侵害,而中學生“打人”所反映出的恃強凌弱思想更不能在“假打”的聲明中被遮掩、被縱容。
  中學生打人事件被媒體曝光已經有很多次了,有的甚至還打死了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在相應的事件發生後,一些地方緊急在學生家長中開展法律知識培訓,試圖彌補其在法治方面缺失的責任。
  此次中學生“毆打”智障人士,即便是該中學生沒有真打智障人士,也已經侵犯了智障人士的人格權。無論是假打人,還是擺拍,似乎都在掩蓋中學生造成的損害都是輕的。但是,對於令別人下跪讓自己快樂,也是絕對不能容忍的。誰都沒有權力令他人給自己下跪,也沒有權力拿他人的不堪為自己取樂。這是問題之一。
  面對中學生“毆打”智障人士,學校方面還是警方,都聲稱並非真打人。也許事實確實如此,但學校和警方都不能“僥幸”稱之為僅僅“沒真打人”。那樣,只能麻痹學校或警方所應該真正承擔的責任。對於學校而言,學校沒有盡到以德立人的責任。學校聲稱該中學生沒有“真打人”,只是表明中學生沒有給智障人士造成有形傷害的責任,不能推卸該中學生給智障人士造成的人格侵害的責任。學校站出來急迫地做聲明,只能將學校沒有盡到以德立人的責任缺失變得更加欲蓋彌彰。這是問題之二。
  在中學生“毆打”智障人士的事件中,打人與否本來就已經成為公眾關註的焦點,而後學校和警方“真打與假打”似乎更觸發了公眾不解甚至氣憤的神經。作為涉事的學校,在面對學生打人事件時,首先應該客觀的查清事實,對於造成的現實的和潛在的傷害,學校方面不應該“惜字如金”,或“隻字不提”,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就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是學校和警方都必須應該掌握的,否則,對於中學生打人事件的有效解決,沒有絲毫益處。
  告訴學生尊重他人的權利,是學校應該承擔的責任。當沒有真正盡到這樣的責任,能夠承認並承擔這種疏失,也應該是學校必須要正視的事實。當“真打與假打”搶了尊重他人權益的教育之責時,這種擔責的使命感,尤其更顯緊迫。
  文/張立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莫讓“真打與假打”之爭掩蓋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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